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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高校招聘15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0 11: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10       报名截止:2023-06-16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人才来源渠道,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精神,嘉兴市南湖区决定面向高校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紧缺人才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紧缺人才招聘计划1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见《2023年“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紧缺人才计划表》。

  考生可登录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查询,该网站作为本次招聘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好,有志于从事党政、经济、社会管理等工作,并有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志向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历届生、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嘉兴市[含各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的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被原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务、校纪等处分的;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6月16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7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3年6月9日9时—6月16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确认人员在2023年6月27日—6月30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由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初审者组织笔试,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9:00-11:30。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次考试,集中完成。笔试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类,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综合素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笔试成绩和合格分予以公告。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7月中旬)

  面试内容以拟任岗位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地点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7月下旬)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8月)

  1.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或有自愿放弃的,可由嘉兴市南湖区“南湖·初心起航”揽才计划暨南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无正当理由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未能在报到期限内自行协商解决影响聘用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续管理

  1.本次招聘按紧缺人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人员列入嘉兴市南湖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管理,特别优秀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和程序优先安排挂职锻炼或择优提任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补充材料、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

  2.在招聘各环节中,因特殊原因影响,在时间安排上有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实施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

  5.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上列出。

  政策咨询电话:0573-82838068

  监督举报电话:18057312381;0573-8283857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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